日前,青岛市商务局会同市教育局,向各区市教育局和78所学校推介集团消费“阳光食品工程”。
会上,青岛市商务局重点介绍了集团消费单位参加“阳光食品工程”的工作流程、支持政策等内容,鼓励学校和配餐送餐单位积极加入“阳光食品工程”,并对参加集团消费“阳光食品工程”的单位提出要求:一是规范采购渠道,要在青岛市“菜篮子”与“三绿工程”网站上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开展采购活动,积极发展直供,提高合同履约率;二是加强质量监管,严格落实进货查验、台帐登记、索证索票等制度,签订质量协议,实现责任可追溯;三是注重发挥职工、学生、家长代表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作用,加强采购活动的社会监督,保证采购食品原料质量安全。
(蔬副办)2010-5-20 14:2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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